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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1-30 11:22     来源:百色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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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百色市财政局办公室编制了《百色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在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www.baise.gov.cn)和广西百色市财政局(http://czj.baise.gov.cn/)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11号聚丰广场写字楼712,邮编:533000;电话:0776-28600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百色市财政局在自治区财政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拓展公开渠道,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3年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071余条,其中公开概况类信息15条,政务动态信息395条,信息公开目录661条

    (二)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办理流程进行细化,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综合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安排专人负责在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综合管理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不断提升部门网站建设标准,对网站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完善,各职能科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及时在百色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市人民政府网站更新财政新闻动态和财政政策,用好“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及时发现和整改错敏信息,保证部门网站健康运行。

    )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主动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落实公开前的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正常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校对方面有待加强,部分公开的文件还存在表述不规范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及时发布,加强公开文件内容规范性,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效率和质量,全面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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