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稳定的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确保公共文化领域财政投入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不断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持续巩固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保障。
二、起草原因及过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号)和市政府要求,我局代草拟了《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并于2021年2月18日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百色起义纪念园管理中心征求意见。
2021年2月25日,综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百色起义纪念园管理中心意见后形成《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百色公共文化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代拟稿)》,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自治区已划分好自治区与市县公共文化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经综合考虑市本级财力状况,自治区划分由市县分担的公共文化领域经费,建议由市县(市、区)财政按属地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四、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实施方案》已经发各县(市、区)和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百色起义纪念园管理中心征求意见,并要求于2021年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反馈,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截至目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田阳区、那坡县、田东县有反馈,其他各县(市、区)和单位均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关联文件: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文化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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