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百色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百发〔2020〕8号)和百色市财政局、百色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百财办〔2020〕31号)、百色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度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百财办〔2022〕5号)、百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百财办〔2022〕17号)、百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百财办〔2022〕1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对2021年度市本级部门整体和预算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在此基础上,委托4个第三方评价机构对重点项目、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开展财政评价。目前相关工作已完成,并已对财政评价结果进行了批复(百财办〔2022〕36号)。现将评价结果汇总通报如下:
一、评价结果
(一)部门自评情况
共79个部门、230个项目开展支出绩效自评,大部分自评分90分以上,自评结果为优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财政评价结果
本次选取了16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财政评价,评价范围涵盖被评价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内的所有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从评价结果看,评价等级为“一等”的部门数为5个,评价等级为“二等”的部门数为11个(详见附件1)。
(三)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结果
本次项目支出评价22个,(涉及预算资金约1.85亿元)。从评价结果来看,评价等级为“一等”的项目为10个,“二等”的项目12个(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自评方面
一是自评材料上报不够及时,大部分单位都是反复催促才报送,反映了部门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二是自评不能客观反映实际绩效情况,未针对单位具体情况设置的绩效目标指标并进行分析说明,不少项目自评分数偏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方面
1.单位预算编制估算不足,预算计划不精准,预算调整率偏高。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重大项目性支出未编纳入预算,年中财政部门陆续下达预算调整。
2.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水平仍需提升。一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明确,业务职能、绩效目标与资金使用不能有机结合,目标与部门职能未完全对应。年度设置绩效目标仅对部门部分资金使用方向进行表述,二是年度部门重要职能、重点工作未设定绩效目标用指标分解到年度计划。三是效益指标设置不全面、不量化。
3.资产管理仍存在不足。未按规定编制资产配置计划并编制新增资产预算表,购入资产也未及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条码管理。没有对资产进行清点盘查,资产损毁等未及时上报处置。
4.评价覆盖率未达标,评价推进创新力度仍需提升。绩效评价覆盖率80%。仅按财政布置的评价范围进行绩效评价,未主动对本部门年度实施项目积极开展全面绩效评价,评价推进积极性不高。
5.财务工作仍需加强。单位项目资金未按原批复文件里的使用范围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用途改变也未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6.加强对二级部门的监管工作。部门(单位)未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的考核。一级预算部门未能做好对二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导致部分二级部门出现不能及时收到相关工作安排文件,没有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未能按时按质上报相关材料等情况。
7.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部分单位在履职及效益方面指标设置不合理,佐证材料不够充分,未能对受益群众开展满意度调查或回访,无法判断受益人群的满意度情况,导致对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掌握不够全面,“重产出,轻效果”的观念依然存在。
8.评价结果应用不足。结合2021年度的绩效目标申报和自评表中存在的绩效目标不够完整、衡量指标设置不够细化等问题及单位反馈的情况,发现部门对评价结果应用不足,评价结果应用有待加强。
(三)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方面
1.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足,不利于绩效管理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主要在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项目单位设置的项目总目标是项目实施周期的总体目标,未按项目实施年度设置项目的具体年度目标;另一方面项目在设置绩效目标时,对应的目标值是项目整个实施周期(2021-2023年)的指标,未针对2021年年度实施目标进行设置,绩效指标设置的考核值缺乏合理性。
二是绩效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不足。一方面绩效指标值的单位与项目任务书不一致,绩效目标申报表在设置绩效目标时未能结合实际工作任务,合理设置绩效指标。
三是绩效指标设置缺乏完整性。项目单位设置的绩效指标未能涵盖公共支出的绩效目标。
2.项目监管工作不到位,项目实施缺少相关约束机制。在全年项目运营周期内,项目单位仅参与工作量和质量的系统认定,未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管理,也未按照季度或年度对项目进行验收。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展质量和开展进度的监督不足,既不利于项目执行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也不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3.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未严格遵循限额设计原则,导致项目概算超过投资估算金额。按照限额设计是设计单位应遵守的基本职责,也是业主单位重点监督管理内容,初步设计方案超过批复投资估算,未见业主单位监管和要求调整意见。
4.工程项目实施流程不够规范,未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项目实施不符合施工规范流程。工程大部分内容已完成,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开工令等文件,工程实施不符合建设管理程序规定。工程在缺少建设许可条件下实施,其安全、质量方面存在较大隐患。
5.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细化、明确,项目推进力度不足,导致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偏低。
6.项目效果未达预期值。部分项目的效益指标未达到预期值,部分项目的满意度偏低,项目满意度调查工作质量不高,样本量较少,调查结果公信力不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绩效管理意识
加强学习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在绩效管理上,构建“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级的预算绩效管理架构,形成部门职责引领预算支出的管理导向。利用政府赋予部门的职能和应履行的主要责任,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履行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内部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主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自主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单位绩效管理自主性及创新力
一是要推进预算管理各环节与绩效管理的融合,在预算编制度环节,结合部门职能、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等信息,分类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二是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从数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细化相关绩效指标加以衡量考核,同时充分考虑不同工作任务的资金预算需求,将每项预算支出与单位服务职能和工作效率相挂钩,将部门规划-部门职能-部门预算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三是积极主动开展单位自评工作,提高单位评价覆盖率。
(三)加强预算制定的科学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一是要统筹有关业务部门,结合近年来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在预算期内影响单位收增减因素,认真测算预算期内单位预算收支,切实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二是收集单位人员、车辆、资产及财政收支等基本数据,在充分考虑不同部门之间的业务特色、现有资源状况,实行分类分档预算管理,合理确定各类各档人员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三是对职能项目支出,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合理测算与项目目标相匹配的项目资金。
(四)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执行力度
建议年初根据本单位人员资产配置情况,有计划编制新增资产预算表,根据财政批复资产预算进行固定资产购置。对年度购置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及时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条码管理、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报废闲置资产及时清理,确保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五)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单位发生的各项收入、支出真实、准确、完整地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梳算、统一管理,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规范决算报表编制,提高决算报表编制质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同时,要加强财务工作人员基础工作能力培训,加快适应政府会计核算要求及报表编制要求的变化。
(六)加强项目管理
1.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保障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也应增强责任意识和内控意识,成立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落实项目实施责任到个人,定时召开项目进度统筹推进会,开展定期和随时抽查工作,针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实施质量,对于未整改的实施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并通报批评。
2.加强工程实施过程管理,深化限额设计理念,节省财政资金。要求设计单位严格限额设计要求。同时,合理运用合同手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投资规模,不超过原可研批复投资估算金额。
3.完善项目建设程序,使工程实施合法合规,减少隐患发生。建议相关单位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本项目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文件,实施过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能未能形成正式的规范性文件,工程实施存在较大隐患,一旦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相关主管单位及人员需承担重大责任。建议尽快完善过程施工许可、规划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
4.优化预算编制精准度,提高资金管理工作质量。一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考虑项目推进情况申报预算,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支出进度落后的征兆,应及时申报调整预算概算,防止财政资金沉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应严格按照约定方式支付项目款项,提高资金支付进度与合同约定条款的一致性。同时,应注重合同签订前期的调研论证工作,避免出现约定条款与实际情况可行性存在差异的情况;以及若在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应当及时对合同进行补充签订。
5.强化内控管理,提高合同执行规范性。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所制定的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内控管理。提高项目过程材料的质量把控工作意识,增强项目材料的审核严谨性、规范性,避免合同签订、成果文件中出现的漏洞及错误,杜绝因此引起争议及纠纷风险的可能性。同时应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对项目材料进行必要的抽查或普查。
(七)加强结果应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此次绩效自评及财政评价结果与市直部门机关绩效考评挂钩,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也将作为2023年部门预算的参考,并选送评价报告随同2023年部门预算一起报送市人大财经委,接受人大监督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整改。下一步财政评价项目除了开展常规的年度部门项目和整体支出外,逐步梳理开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为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奠定基础。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明细表
2.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结果明细表
百色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