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支持IPv6
集
无障碍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工作动态
互动交流
网上信访
1894268
百财行[2018]33号 关于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的通知
20
百色市财政局
百色市财政局
2018-07-24
52905
财政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法规
百财行[2018]33号 关于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的通知
2018-07-24 11:31 来源:百色市财政局 作者:百色市财政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7.百财行[2018]33号 关于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物业费和水电费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3208233811609.pdf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