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相结合,坚持法治思维,强化措施,积极作为,有序推动我局法治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的财政法律意识,打造依法行政氛围,保障和谐财政。现将一年来工作报告如下:
一、压实责任,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严格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履行单位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在推动本单位普法执法工作的同时,严格履行市本级普法工作和执法工作经费保障职责,积极筹措经费,支持本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为市本级普法执法工作有效开展保驾护航。
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百色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有关规定,我局每年举办两期第一责任人法治专题讲座,由主要领导向全局干部职工专题讲解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新《信访工作条例》解读等多部法律知识,全局机关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是推进法治下基层。根据《百色市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系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规定,我局江源局长先后到靖西市财政局、靖西市禄峒镇农贡村进行授课,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财政干部思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法编等内容,推动基层财政和联系村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法治宣传学习
(一)结合实际,及时做好普法计划。
一是及时转发传达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关于印发广西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过OA办公系统布置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二是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百色市财政局法制科工作要点》,把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进行布置。同时,把普法及财政法治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要点,做到与财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和同步推进。
(二)精心组织,多维度开展财政法治宣传。
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学习,党组成员带头学法用法。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百色市依法治市办工作部署,以及《百色市领导干部“首课”学法制度》要求,2023年,我局多次在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主要领导带头学法4次:在党组会上学习2次,为全局干部职工授课2次。二是突出宪法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制作PPT上传OA系统及电梯口滚动视频供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图书馆广场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内容包括宪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扩大财经法律宣传的广度。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财政法制宣传学习。 今年12月份,我局组织举办了全市财政系统财经法律专题培训班,本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市辖区内各县(区、市)财政局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监督检查等多项内容学习,全面提升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水平,确保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四是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年度学法用法学习。根据司法部门安排,积极督促干部职工进行网络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全部参加网络学习,并100%通过考试。
(三)加强保障,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壮大队伍力量,加强执法保障。我局由法制科专门负责本局普法宣传教育等法治工作,并安排两名熟悉业务的同志专门开展具体工作。同时,出台《百色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为财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23,我局转经法律顾问审核件有16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规范化。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有效管理,目前我局持证执法人员共17人,有效满足我局执法工作需要,确保我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依法行政。
二是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完善行政执法硬件设施。及时补充执法记录设备,在原有一支录音笔、一台照相机的基础上,根据本局执法的需要,新增配备了3台执法记录仪,确保符合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同时明确要求各执法科室、执法人员外出开展执法检查时严格佩戴、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三是安排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安排5万元左右,用于法律顾问聘请、法制资料订购以及法治宣传,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三、完善制度,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及时完善权力事项清单,提升我局政务服务水平。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市委编办要求,及时调整印发我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积极指导县(区、市)开展调整工作,调整后目前我局有行政权力事项共2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行政裁决1项。同时,加强各事项的动态管理,确保方便群众办事。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印发《百色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行政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并及时在本局网站公布,明确市、县财政直接适用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各级财政依照制定的裁量权基准行使权力。督促政府采购管理科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督促会计管理科推进行中介机构代理会计记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决策制度,严格审核本局行政处罚文书,把好“法制审核”关。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核登记制,对外发文、签订法律文书或涉法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先由法制科审核把关,同时征询本局法律顾问意见。严格执行“无法制科审核,局长不签发,办公室不盖章”原则,确保本局作出的每项执法决定公正、合法、适当、正确,杜绝了行政违法行为,从源头控制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经法制科审核事项出具的意见超过30份,进一步规范了办文要求。
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在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工作中,除涉及保密事项外,工作中的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精神,起草《百色市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要求相关执法科室,在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前,必须登录公示系统进行随机抽检工作相关材料录入,及时在公示系统及局网站公示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公示系统。严格执法程序,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需要进行“双公示”,也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全区财政统一建立的行政执法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制定并印发《百色市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部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程序,确保各科开展执法检查程序规范合法。
四、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巩固普法成果
从提高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入手,通过完善政府采购监督、财政投资评审、预算绩效管理以及财政监督检查等手段,积极构建之前审核、之中控制和之后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框架,形成一套涵盖财政资金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加强对财政内部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控。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国库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了国库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运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包括但不仅限于预决算等相关财政信息,以及职能科室的联系方式,设置专门的举报链接,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五、2024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学习
结合日常工作,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我局全体干部加强法律法规特别是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切实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整体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人员“两安全”。同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经法律法规宣传,提高预算单位领导及财会人员的财经法律法规水平。
(二)逐步完善并修订相关法制工作制度
推行行政决策精细化、科学化、法制化,增加制度的实际应用,推进全局普法教育工作的良性互动。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根据要求,着力规范财政监督规程,公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程序,依法行使权利,进一步加强执法结果公示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百色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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