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BSZC2020-G3-000639-GXSS等
二、项目名称: 百色市公安局高速公路智能管控系统升级服务项目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广西首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百色投资大厦西塔楼1单元23层2321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广西首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不按规定编制采购文件、未在法定时限内发布采购合同公告、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程序不规范、现场校对及提醒不到位等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六条、第二十五条,《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三点,《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3号)第十三条。
处理结果:针对上述问题,本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对广西首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要求广西首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接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处理决定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本机关。
百色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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