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操作指南
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发布
1.权限配置
采购人从“我的工作台”中依次进入【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在账号管理列表中找到对应的账号,鼠标移至操作栏中的【更多】,然后点击【设置岗位】。
进入详情页面后点击右上角的【编辑】按钮,在屏幕左侧工具栏中找到公告管理-其他政府采购公告勾选,然后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即可。
2.公告创建
操作路径:【我的工作台】-【公告管理】-【公告管理】-【其他政府采购公告】-右上角【新增】。
点击【手动录入公告】。
3.公告内容填写
(1)所有带“*”号为必填项,未带“*”号可根据需求进行填写;
(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万元):如何定义中小企业以及如何确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请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
(3)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总额占比(%):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总额占比=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总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100%;
(4)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总额(万元) :如何定义中小企业以及如何确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总额,请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
(5)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点击【新增】填写具体的“项目名称”、“预留比例”等内容;点击【上传附件】可上传文件。
3.公告审核发布
公告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右上角提交,选择单位审核人后,点击【确定】后提交至审核人处进行审核。
经过单位审核人审核通过后公告即可发布至广西政府采购网。
审核人操作路径:【我的工作台】-【公告管理】-【公告管理】-【其他政府采购公告】-【全部】,在公告列表中找到需要审核的公告点击操作栏中【审批】。
进入详情页面后点击右上角【审核】按钮,审核同意则公告发布。反之不同意则退回经办人。
提示:发布成功后的十分钟内,经办人可以进行撤销操作,撤销后将终止发布,若超过10分钟之后则无法撤销。
4.公告查询
公告发布成功后在【我的工作台】-【公告管理】-【公告管理】-【其他政府采购公告】-【全部】可查询到相关公告信息,公告链接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获取。
通过广西政府采购网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查询。
或是点击首页中的“扶持中小微企业”模块进入查询。
点击进入详情后,在网址输入栏就是该公告链接,鼠标移至网址栏复制。
采购计划备案“是否适宜中小企业”填报说明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采购计划申请时,按要求选择填报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已选择“是”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其政府采购活动;
其中,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例如:
提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不可超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
中小企业预留如勾选“否”,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在选择框中勾选对应的原因。
具体参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主体采购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成项目时中小企业预留信息填写
采购人创建委托单至集采中心/代理机构后,由集采中心/代理机构经办人生成项目,生成项目设置标项信息时,中小企业预留需与采购计划中勾选的中小企业政策相一致。
集采中心/代理机构经办人可以点击【查看采购计划】,核实具体的预留情况。
然后在填写“公告信息”时,“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选择具体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系统会在“资格审查要求”模块中自动添加该审查要求。
生成公告后,系统会自动在公告要求中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行说明。
附件: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财采〔2012〕9号)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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