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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09-14 09:40     来源:百色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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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百色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江源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2024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认真落实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等各项工作。积极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努力做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202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1-6月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92亿元,完成年初市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113.4亿元的59.89%,同比增收3.63亿元,增长5.65%,收入规模排名全区第3位,增速排名第2位,其中:税收收入26.87亿元,同比增收0.58亿元,增长2.2%。非税收入41.05亿元,同比增收3.05亿元,增长8.0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39.57%,占比较上年下降1.33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数415.42亿元的61.1%,同比减支8.65亿元,下降3.3%,支出总量排名全区第2位,增速排名第12位,其中:民生支出196.0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7.24%。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77亿元,完成年初市人大通过的全年预期目标54.24亿元的21.7%,同比减收6.17亿元,下降34.39%。截至6月底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9.56亿元,同比减收6.38亿元,下降40.0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3.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9.12亿元的48.13%,同比减支9.99亿元,下降29.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导致的减支。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05亿元,同比减少0.58亿元,下降92.12%;支出为43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5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9.95亿元的48.29%,同比增收6.75亿元,增长14.55%,主要是因为城乡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640元提高到670元,并且提前将3季度城乡医保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50.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8.2亿元的51.08%,同比增支5.53亿元,增长12.39%,增长的原因为:一是领取养老金人数增加,养老金支出随之增加;二是2023年取消广西区内异地就医备案,外出就医人员增加,异地就医不再增加个人自付比例,对应的医保基金支出增加。

(二)2024年1-6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18亿元,完成年初人大通过预期目标28.74亿元的63.25%,同比减收0.34亿元,下降1.8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88.86亿元的48.41%,同比增支0.27亿元,增长0.62%。其中民生支出31.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2.86%。 

上半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6.62亿元的7.96%,同比减收1.71亿元,下降44.64%,主要是土地市场低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减收所致,截至6月底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7亿元,同比减收1.71亿元,下降50.54%。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7.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62%,同比增支1.84亿元,增长30.06%,主要是今年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已支付全年,而上年是按月支付。

上半年,市本级暂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入库,也未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33.5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7.76亿元的49.5%,同比增收6.78亿元,增长25.33%,主要原因为:一是部分单位补缴上年度养老保险费;二是城乡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640元提高到670元,并且提前将3季度城乡医保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31.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0.15亿元的52.47%,同比增支1.48亿元,增长13.86%,主要是2023年取消广西区内异地就医备案,外出就医人员增加,异地就医不再增加个人自付比例,对应的医保基金支出增加。   

(三)2024年1-6月县级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上半年,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9.74亿元,完成年初市人大通过的预期目标84.66亿元的58.75%,同比增收3.96亿元,增长8.65%。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210.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54.68亿元的59.44%,同比减支8.92亿元,下降4.06%。除右江区外,其余各县(市、区)支出进度均达到年度预算的50%以上。

(四)2024年1-6月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98.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84.4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13.65亿元。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273.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8.2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5.48亿元。

经测算,2024年6月末全市政府法定债务限额710.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90.7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19.58亿元。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限额280.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9.92亿元。全市及市本级债务余额均未突破债务限额。

2.还本付息情况。

全市:2024年全市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金37.9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本金20.83亿元,专项债券到期本金17.09亿元。偿债计划为: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34.27亿元(一般债券18.75亿元,专项债券15.52亿元),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偿还3.65亿元(一般债券2.08亿元,专项债券1.57亿元)。全市政府法定债务到期利息22.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利息12.07亿元,专项债券到期利息10.32亿元,均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偿还。截至6月30日,全市实际已还本共计20亿元,占全年还本总数的52.74%;已付息共计10.34亿元,占全年付息总数的46.18%。

市本级:2024年,百色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到期本金19.2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本金4.78亿元,专项债券到期本金14.43亿元。偿债计划为: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17.49亿元(一般债券4.36亿元,专项债券13.13亿元);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偿还1.72亿元(一般债券0.42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2024年百色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到期利息8.5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利息3.69亿元,专项债券到期利息4.85亿元,均列入年初预算安排偿还。截至6月30日,市本级实际已还本共计5.79亿元,占全年还本总数的30.14%;已付息共计3.36亿元,占全年付息总数的39.34%。

3.政府债券管理有关情况。

(1)全市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获得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8.9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5.02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卫生等领域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13.89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卫生、供水等领域项目建设,所有获得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均已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单位为非预算单位的均开设资金监管户。6月底,2024年全市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31.4%。

(2)市本级情况。截至2024年6月30日,市本级获得政府债券资金8.3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89亿元,主要用于卫生领域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6.42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卫生、供水等领域项目建设,所有获得新增专项债券的项目均已设置绩效目标,项目单位为非预算单位的均开设资金监管户。6月底,2024年市本级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实际支出进度24.6%。

二、上半年工作的主要措施

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好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各项工作。

(一)财税政策适度加力,确保政策提质增效。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为切实推进百色向上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各项任务落地见效,2024年5月,市财政局牵头代市政府拟稿出台《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向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资金支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函〔2024〕31号),将教育、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应急救灾、民生资金等领域47项资金列入向上争取政策资金任务范围,并采取“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制度,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政策资金争取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1—5月份,全市纳入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47个项目共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34.17亿元,其中市本级9.31亿元。补助金额对比上年同期分别同比增加16.1亿元、3.95亿元,分别增长13.6%、73.8%。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全部用于重大项目和基层“三保”等重点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4年全市压减“三公两费”0.35亿元,下降10.8%。三是用好管好直达资金。截止6月底全市分配下达直达资金116.45亿元,支出进度55.4%,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和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四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为本地企业减轻纳税负担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经统计,2024年1月至6月(截止6月征期),全市知识科技创新减税降费3.01亿元,支持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4.33亿元。五是落实“桂惠贷”政策和政府融资担保政策。截止6月底,全市金融机构累计投放桂惠贷4635笔,共计发放贷款金额73.8亿元,其中投向中小微企业68.8亿元,占比93.22%,惠及市场主体3780户,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54%,直接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8303万元,有效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六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持续强化中小企业采购支持力度,充足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2024年1—6月,全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金额31.17亿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9亿元,中小微企业合同授予比例85.95%。

(二)强化重点资金保障,扎实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安排专项债券6.97亿元,支持百东新区综合产业园、平果市再生铝循环经济产业园、平果市电子信息产业园等一批扩投资、培财源项目建设。同时,本级预算安排2.64亿元,用于支持百东新区招商引资、宣传及规划建设等,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和园区承载能力,增强园区承接产业转移吸引力。二是支持工业化领域优化升级。统筹自治区工业振兴补助资金0.46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在新型工业化领域优化升级,补助重点工业项目投资等,有效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支持加快构建百色市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安排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0.8亿元,支持做优铝产业、做大林木加工产业、做强新能源产业、做实新材料产业,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传统产业转型提升,聚焦工业经济稳增长,推动百色工业行稳致远。四是服务好扩大有效投资。积极争取上级基建资金支持,1-6月我市获得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建投资资金1.49亿元,有效推动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地方政法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五是支持开放开放。统筹经费1.12亿元保障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安排0.39亿元用于推动重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三)注重精准保障,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2024年1-6月,全市筹措就业补助资金2.56亿元,支持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二是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1-6月全市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71亿元,支持落实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有效保障全市约37.67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2023年度企业养老责任分担资金2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8亿元,确保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4.58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待遇发放;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医疗救助资金2.41亿元,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全市投入资金30.13亿元,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是大力支持科教振兴。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4.2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17.45%,有力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科学技术支出1.52亿元,同比增支0.83亿元,增长119.69%。四是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加大“三农”领域投入保障力度,贯彻落实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有关要求,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1-6月,全市争取上级农业专项资金58.79亿元,其中累计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18亿元,已完成支出16.08亿元,支出率55.11%。五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1-6月统筹资金0.79亿元,持续推进右江流域上下游横向流域生态治理、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右江流域饮用水源地规范化项目建设、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推动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严格防范政府债券兑付风险。全市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要求,将全年到期政府债券的偿付纳入预算安排,及时兑付到期债券本息。二是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以及市本级各债务单位化解隐性债务的指导力度,稳妥推进全市隐性债务化解。截至2024年6月,全市政府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进度87.79%(市本级78.07%)。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审核,对上报至财政部门的项目方案中资金来源从隐性债务政策上提出意见,决不允许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三是强化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监测。按照自治区化债工作专班的统一部署,落实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日常动态监测,逐笔跟踪兑付计划及偿还进度,按时报送人行监测统计数据、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化解进度等情况。提前与有关债务单位对接,督促尽早落实偿债安排,防范兑付风险。同时,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借新还旧、债务置换、展期等方式缓释偿债风险,及时处置到期债务违约等债务风险事件。今年以来,协助城产集团、工投集团、中医医院等完成借新还旧、债务置换、展期金额近20亿元,有效缓解债务集中到期偿还压力。

(五)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执行“资金跟着项目走”“先有项目后排预算”“项目优先排序”等编制理念,编实编细项目支出,解决项目支出不细化顽疾,加快推进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动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聚焦重要战略、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形成重点工作、部门职责引领预算支出的导向,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二是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立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当前,市对城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已完成初稿,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下一步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三是加强绩效管理。把好绩效目标审核关,做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编制、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稳步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组织市直部门对2023年2953个项目、86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自评,基本实现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财政选取13个重点项目及8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对3个债券在建项目开展跟踪评价、4个专项资金项目开展政策评价,推动预算绩效评价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当前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财政收入方面一是各地税收增长疲乏,部分县(市、区)税收仍旧呈大幅下降趋势,税收有待进一步盘点挖掘。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均靠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不利于预算收入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收入增长乏力。此外,因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年初土地出让计划难以按预期实现,各级可用财力进一步减少。

(二)财政支出方面财政收入总量偏小,增收基础不稳固,而“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各类欠拨项目款、清理消化暂付款等刚性支出需求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三保”、补短板、促发展、防风险、保稳定任务十分艰巨。

(三)防范债务风险方面一是债务化解仍处于高峰期,偿债压力大。2024年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60.07亿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数的35.83%(市本级27.75亿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数的50.13%),除申请再融偿还本金34.27亿元(市本级17.49亿元),需自有财力偿还25.8亿元(本金3.64亿元、利息22.16亿元),其中市本级自有财力偿还本金1.72亿元、利息8.54亿元。二是各级财政自给率低,“三保”压力大,难拿出更多财力偿还存量债务,国有平台公司经营能力不足,通过自身化解债务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2024年下半年,财政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以及市人大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做好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等各项工作

(一)加强收入组织,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一是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强化财税联席机制,压实各联席单位职责,在涉税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运用、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欠税清缴、新增税源培育方面加强沟通合作,合力挖潜增收。二是积极组织重点非税收入。重点抓好公安罚没、旱改水指标交易、矿产资源出让、罚没收入、特许经营权出让等,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定期召开非税收入分析会,督促各执收单位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联合做好土地推介,降低流拍率,实现土地出让收入目标。保障成熟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前期开发等重点支出,提高供地效率。

(二)强化支出管理,兜牢“三保”底线一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政资金优先和重点向民生领域和重点领域、关键领域倾斜,大力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领域支出,着力调整优化措施,加快直达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二是强化库款保障监管。强化“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做好库款保障监测预警和调度,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充分保障“三保”库款,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

(三)强化风险管控,守住财政安全底线。一是保障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各级财政统筹预算安排偿还,切实守住到期政府债券不发生逾期、违约的底线。二是防范市本级专项债付息超10%红线和债务风险等级返“红”。通过加大土地出让收入,争取专项债资金,做大政府性基金收支,避免启动财政重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增加本级组织财力收入化解债务,确保债务风险等级不返“红”。三是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会同相关部门、企业综合运用财政预算资金、企业自有资金、整改或撤销协议核减核销债务等措施,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四是加强债务监控预警。定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测算和高风险预警,按月监控国有企业大额到期债务偿还资金筹集情况,督促做好偿债计划安排,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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