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本级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和要求,需要对年度预算支出进行调整。
一、公共财政预算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市中心工作和任务要求,结合2014年度财政总决算后确定的各项专项支出结余结转变化和当年财力增加情况,我们做出了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方案。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增加可支配财力47353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为108530万元,支出缺口61177万元(含暂付款3亿元)。根据《预算法》关于“地方各级预算不得编列赤字”规定,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依照支出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进行优化,根据增加可支配财力的规模相应调整增加财政支出47350万元,其中属于市本级支出44941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205278万元的21.89%;市对县(区)补助支出2409万元。
(一)市本级支出。
市本级调整增加支出44941万元,占总调整额的94.91%。其中:
1.人员经费调整增加支出1490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33.15%。
2. 培训费、重大项目及项目前期经费支出157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3.49%。
3. 工业、交通、商贸类支出659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1.47%。
4. 农村农业类支出2965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6.60%。
5. 教育、科学、文体类支出1055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2.34%。
6. 社区、社会保障及医疗卫生类支出155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0.34%。
7. 基建项目类支出13411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29.84%。
8. 综合类支出10538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23.44%。
9. 调减年初综合预算指标2250万元。
(二)市对县(区)的补助支出。
调整增加市对县(区)的补助支出2409万元,占总调整额5.09%。其中:
1. 右江区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
2. 右江区城东、城中、城北三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资金70万元。
3. 右江区2015年上半年“春雷行动”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
4. 右江区新农村整治改造项目贷款配套资本金480万元。
5. 隆林新华村产业园区项目资金20万元。
6. 西林普合乡平安村山羊养殖项目资金20万元。
7. “美丽乡村”扶贫建设点人饮工程24万元。
8. 2014年百色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市本级配套资金489.91万元。
9. 2015年百色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市本级配套资金877.84万元。
10. 调减年初预算村干部补助指标173万元。
上述调整增加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计44941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一是当年增收增加财力3191万元;二是自治区财政补助增加财力8482万元;三是收回存量资金增加可支配的财力21628万元;四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46万元;五是调入资金减少694万元。调整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结余3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
根据政府性基金的特有性质,政府性基金属于特定用途资金,各项基金收入必须要安排相应支出,因各项基金收入超收、短收,以及上年结余资金都要相应调整预算。今年预计基金可支配财力增加845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2901万元,占年初预算支出263557万元的1.10%。调整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一)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6100万元。
(二)农林水事务支出增加360万元。
(三)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3528万元(增加74万元,减少3602万元,增减相抵,共减少3528万元)。
(四)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减少31万元。
上述调整增加基金预算支出2901万元,其资金来源为 :一是上年结余增加财力5132万元,二是当年基金收入预计增收402万元,三是当年收回基金存量资金2916万元。调整后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5549万元。
综上所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收支,均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预计本级预算收入总调减额超过预算额3%的”、第二款“预计本级年初预算支出总增加额超过预算额3%的”以及第四款“可能引起预算收支不平衡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的规定。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二部分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
市本级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
调整方案说明
为加快推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随着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年度执行中各项政策方针的调整变化,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及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此造成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支出。同时,根据自治区下达部分转移支付数比年初预算预下达数增加的补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因素,致使年度财政收支发生变化。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以及“轻重缓急”的原则,结合市本级财政收支实际情况,对2015年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和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公共财政预算部分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及相关情况测算,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增加可支配财力47353万元,而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需要安排的支出和各主管部门提出的支出需求测算,市本级需调整增加支出预算高达108530万元,收支相抵,资金缺口61177万元(含需从公共财政预算消化的暂付款3亿元)。根据《预算法》关于“地方各级预算不得编列赤字”规定,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依照支出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进行优化,根据增加可支配财力的规模相应调整增加财政支出47350万元。此财政预算方案调整后,市本级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财力)337137万元,财政支出总计337134万元,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25705万元,上解自治区支出3887万元,市对县(区)补助支出7542万元,结余3万元,收支平衡(详见表一)。
一、收入(财力)方面
经统计,2015年市本级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增加可支配财力47353万元(详见表二),具体项目如下:
(一)当年增收增加财力3191万元。
1.交警下划,预计全年新增收入6911万元。2015年1月1日起,交警、工商和质监三部门的管理体制由自治区统一管理下划为市、县分级管理,三部门的非税收入纳入地方收入管理核算;
2.科目调整,减收3720万元。根据桂财预[2015]45号《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原列一般公共预算的科目“城市污水处理费”,删除后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相应调减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60万元;删除一般公共预算科目“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统一归并为“水土保持补偿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相应调减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60万元。两项合计共调减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720万元。
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减因素相抵,增收3191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3191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补助增加财力8482万元。
1.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5576万元。自治区核定2015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3018万元,年初已列入预算7442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5576万元。
2.2015年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70万元。自治区核定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30万元,年初已列入2360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370万元。
3.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经费基数下划2536万元。2015年1月1日起,交警、工商和质监三部门的管理体制由自治区统一管理下划为市、县分级管理。体制下划后,市、县交警部门经费支出由同级财政保障,自治区财政不再下划或上解基数,自治区对工商部门经费基数下划1963.1万元,质监部门经费基数下划573.03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2536.13万元。
(三)收回存量资金增加可支配的财力21628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历年结余结转未使用资金21628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21628万元。
(四)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46万元。
1.2014年年末,市本级财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编制2015年年初预算时已动用2000万元,因今年财力缺口大,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资金30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
2.根据国办发〔2014〕70号“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要求,应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基金预算结转资金11746万元。
(五)调入资金减少694万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完善预算体制的通知》(桂财预〔2014〕210号)规定,从政府性基金转入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险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提计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利建设基金”等八项基金结余转入7644万元;预计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提取10%用于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各1500万元,即3000万元(今年1-5月计提1768万元)。两项合计应从基金调入资金10644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调入资金”11338万元,其中预计转列公共财政预算的八项基金结余8338万元,预计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提取10%用于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资金各1500万元。因此,需调整减少调入资金694万元。
二、支出方面
根据“收支平衡”原则,市本级调整预算方案相应调整增加支出预算47350万元(详见表三)。其中属于市本级调整支出额44941万元(调整增加支出47191万元,调整减少支出2250万元,增减相抵共调增支出44941万元);调整增加市对县(区)补助支出2409万元(调整增加支出2582万元,调整减少支出173万元,增减相抵共调增支出2409万元)。
(一)市本级支出方面
2015年经人大审议通过年初预算后,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根据上级的相关政策要求及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进行了部分调整,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财政根据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增加部分支出。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调整增加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44941万元,调整支出额占市本级年初预算支出总额的21.89%。
此次调整支出主要用于民生及重点支出。项目内容涉及工资改革、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励需要增加的支出、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调整支出预算分类情况如下:
第一类:按级次分类(详见表三)
1.用于市本级支出44941万元。
2.用于对县(区)补助支出2409万元;
第二类:按科目分类(详见表四)
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44941万元按支出科目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7507万元;
3.教育支出149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175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5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7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1758万元;
9.城乡社区支出118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7844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476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7万元;
13.金融支出235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15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1439万元;
16.其他支出14900万元。
第三类:按项目分类(详见表三)
1.人员经费方面
市本级人员经费调整增加支出1490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的33.15%。
(1)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励经费650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14.46%。
根据市绩效办、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县(区)和市直被考评单位2014年度绩效考评奖励兑现工作的通知》(百绩办发〔2015〕11号)规定,绩效奖励发放基数人均1万元,2015年发放绩效奖励资金共12495.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6000万元,缺口6495.7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6500万元。
(2)增加工资改革经费680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15.13%。
①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0号)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经测算,市本级机关在职人员(3831人,每人858元)每月总增资328.7万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818人,每人858元)每月增资413.4万元,按16个月计算,在职人员增资共11873.6万元〔(328.7+413.4)*16=11873.6〕;机关离退休人员(1399人,每人增330元)每月总增资46.2万元,事业离退休人员(2643人,每人增330元)每月总增资87.2万元,按15月计算,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共2001万元。工资改革经费合计共需13874.6万元。
②按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预留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2015年年初在职工资34675万元,调整新增在职工资11873.6万元,按10%预计公检法、教育卫生等相关附加工资1187万元,三项合计预计在职人员全年工资总额47735.6万元,按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8%筹集职业年金,两项预计需要增加支出13366万元,目前全年预算离退休指标16118万元,指标抵减后离退休指标结余2752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预留工资改革经费1330万元,预留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3000万元,因此,工资改革经费还需要6792.6万元(13874.6-2752-1330-3000=6792.6)。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6800万元。
(3)市本级2013年度绩效考评列入2015年公积金财政补贴基数60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1.34%。
根据《关于将市本级2013年度绩效考评列入2015年公积金财政补贴基数的请示》(百金管报〔2015〕11号)精神,将2014年5月发放的2013年绩效考评奖励4962万元列入2015年市本级在职干部职工的公积金财政补贴工资总额基数计算月平均工资,新计提基数从2015年3月1日起执行。按2013年绩效考评奖励4962万元的12%测算所需公积金补助为595.44万元,因此,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600万元。
(3)调整增人增支100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2.23%。
增人增支年初预算安排200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000万元,用于增人增加的工资、公共经费、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专项经费方面
市本级专项经费支出调整32268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71.84%。
(1)培训费、重大项目及项目前期经费支出1570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3.49%。
第一,培训费150万元。根据《关于明确百色市本级实(见)习、工作锻炼、选送学习等工作人员相关补助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有关精神,组织选送到中央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学习等,在校学习期间费用不回单位报销,由组织单位统一安排。年初预算安排28万元,需要再安排15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50万元。
第二,综合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百色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增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发〔2015〕15号)文件,将实行重点用电行业用电大户用电补贴政策。年初预算安排“综合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目前已无结余,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000万元。
第三,“十三五”规划经费420万元。参照“十二五”规划开支情况(“十二五”规划开支620万元),预计“十三五”规划至少开支620万元,年初已安排20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420万元。
(2)工业、交通、商贸类支出659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1.47%。
第一,阿里巴巴百色产业带和淘宝百色特产馆扶持资金200万元。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阿里巴巴百色产业带和淘宝百色特产馆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5〕7号)、〈研究阿里巴巴百色产业带和淘宝百色特产馆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百政阅〔2015〕24号)文件,“原则同意给予‘一带一馆’三年扶持培育期,第一年扶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第二年扶持额度不超过600万元,第三年扶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扶持经费由市、县(区)财政分担负责。其中,第一、二、三年各县(区)分别承担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本级财政承担。”第一年扶持800万元,其中:各县(区)共承担600万元,市本级承担20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00万元。
第二,荣泰公司2015年扶持补助经费75万元。根据《关于百色市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百委会〔2011〕6号)文件精神,“从新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暂定三年),由市财政每一年参照市本级行政人员人头平均经费标准预算,按15个人计拨付扶持补助经费,以此扶持新企业,促进新公司发展。”政府2015年年初已批复相关资金请示,因未列入年初预算,故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75万元。
第三,市金融办新进驻银行开办费100万元。根据《百色市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发展奖励办法》(百政办发〔2013〕112号)规定,在百色辖区内设立银行业市级分行的金融机构并开业的,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开办费50万元。2014年我市成功引入交通银行、柳州银行在百色设立分行。需要在年度调整预算中,调整追加金融办100万元,用于支付交通银行、柳州银行在百色设立分行一次性奖励开办费。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00万元。
第四,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135万元。根据《百色市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奖励办法》(百政办发〔2013〕112号),安排金融机构奖励经费。需要安排支出135万元,用于该项奖励。此项奖励只能作为单位工作经费。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35万元。
第五,市公路处县乡公路综合养护站、村屯水泥路等经费127万元。由于部分县养户站年久失修,大部分已属危房不能住宿,只能临时堆放一些养护材料,给公路养护工作带来很大不便。根据目前公路养护工作需要,需要新建。村屯自然条件极端恶劣,基础设施薄弱,经大雨冲刷后坑洼不平、到处积水,平时通行都很困难,村屯水泥路需要维修。其中:田阳县那坡鎮合力村易地搬迁安置区通屯水泥路20万元,田阳县县乡公路综合养护站20万元,凌云县县乡公路综合养护站25万元,德保县都安村村部至德典屯通屯水泥路20万元,乐业县弄南村十字路屯通屯公路22万元,靖西县县乡公路综合养护站2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27万元。
第六,大华厂贷款资金22万元。广西大华化工厂1996年企业因发展生产需要从市财政取得周转借款,因生产经营欠佳,2005年至今仍有22万元借款未归还。后因原大华厂历经企业改制等多种原因,导致该债务无法核实及催收。需要预算调整安排22万元核销。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2万元。
(3)农村农业类支出2965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6.60%。
第一,农业科技园区项目632万元。
①高新农业产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410万元,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广西高新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百政发〔2014〕20号):“高农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现金出资2000万元(市人民政府1020万元,田阳县人民政府980万元),由市人民政府和田阳县人民政府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51%和49%。公司注册成立时市、县先行缴纳一定额度注册资金,待公司成立后视财力情况分批拨付到位。”2014年安排510万元。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100万元,缺口41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410万元。
②农业科技园区展示园租金161.5866万元。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东盟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园合作协议书的批复》,农业园区展示园土地租金每三年支付一次,2015年4月1日前需支付第三次,应付租金161.5866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61.5866万元。
③农业园区专家实验楼培训交流中心维修经费60万元。今年计划在百色园区召开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会议和科技培训交流活动,需使用实验楼培训交流中心客房部安排住宿,农业园区管委会提出要求给予安排中心客房维修经费60万元。由于农业科技园区实验楼培训中心客房已使用多年,设施损坏较为严重,且6月份科技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会议要在百色园区召开,在园内安排住宿较为方便,经费也相对节约。同时维修后也可供农业科技园区今后召开会议和培训使用,因此,需要安排60万元用于实验培训交流中心维修。农业园区管委会按程序办理维修工程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手续。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60万元。
第二,右江灌区项目292万元。
①右江灌区百东河干渠30+110ˉ30+325水毁修复工程30万元。此项目原为自治区专款项目(百财农[2012]117号),市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时已收回,现工程已结算,资金下达即可付款。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30万元。
②百东河干渠至磺桑江干渠补水反虹管工程262.2万元。此项目原为自治区专款项目,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时已收回。现右江灌区管理局正协同田阳县头塘镇政府、百沙村民委做征租工作,2015年5月开始进行工程进度款支付,并陆续支付征地款,于2015年12月底前昨晚工程决算和完成资金支付。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62.2万元。
第三,芒果产业专项经费800万元。
①百色市百万亩芒果产业建设资金500万元。根据《百色市百万亩芒果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6年)》,百万亩芒果产业发展规划建设3年,总投资19亿元(不含经营成本),其中,市本级财政筹措资金0.3亿元,县(区)本级财政筹措资金1.2亿元,整合部门项目资金2.4亿元,企业自筹资金0.6亿元,群众自筹资金14.5亿元。年初预算已安排500万元,目前暂需要安排50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500万元。
②芒果产业经费300万元。2015年芒果推介经费预算210万元,其中香港专场预算120万,北京专场预算90万;芒果产业大会邀请全国芒果大户、企业、专家等参加,预算30万元;百色芒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经费26万;其他经费34万元。三项共计30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300万元。
第四,农业专项经费107万元。
①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宣传画册经费6万元。为加快全区农业现代化,自治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文件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制作《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宣传画册》,我市由农业局牵头制作,田阳县、田东县、平果县、凌云县提供相关资料。现农业局已按要求做好相关画册的前期制作工作,共需经费6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6万元。
②《百色市甘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双高”基地建设配套工程前期工作经费10万元。我市2015年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双高”基础建设)任务为3万亩,但甘蔗良种繁育配套工程没跟上,目前我市“双高”基地建设良种大部分从外地调运,增加了投入成本。为减少设入成本,加快建设步伐,经多方对接,上级关有部门同意我市申报百色市甘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以支持我市加快推进“双高”基地建设。预计需要前期工作经费10.08万元,其中前期调研差旅费1.68万,委托编写科研报告5万,办公费1.5万,专家评审、讲课费1.9万。为了顺利申报百色市甘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0万元。
③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5万元。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电〔2014〕10号)有关要求,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包括宣传、会议、培训、办公、差旅等,市本级每年工作经费20万元,由市财政安排。”由于年初预算未安排此专项经费,同时,会议经费按现行会议管理办法另行审批、抽调人员的差旅补助按现行规定回原单报支。经测算需要25万元资金作为全市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经费,才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5万元。
④右江河谷农业成果广告宣传牌租金40.5万元。为提高右江河谷在全国的知名度,打造以亚热带果蔬为主的右江河谷成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在广昆南百高速百色东收费站和田阳收费站设置广告牌,租金29万元,制作费11.5万元,共计40.5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40.5万元。
⑤农产品品牌创建研究启动经费25万元。为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市农业局拟开展百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研究,并出台我市农产品品牌创建规划和实施办法。由于市农业局技术力量不足,为提高研究的水平,拟聘请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农业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等国内研究农产品品牌创建的资深专家开展研究工作,要求解决百色农产品品牌战略及创建研究费用30万元。目前已安排5万元作为品牌创建研究启动经费,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5万元。
第五,扶贫专项经费206万元。
①市扶贫办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137.75万元。本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时将超过两年未使用的原扶贫专项结余资金收回,现因工作需要,市扶贫办要求重新安排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137.75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37.75万元。
②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5年度工作经费68.4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市发改委设立市扶贫生态移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目前该办公室已落实办公地点和人员并已挂牌,预计需要工作经费90万元,因市发改委年初预算“重大项目及重大活动专项经费”结余21.6万元,先从此项开支,不足部分68.4万元列入调整预算。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68.4万元。
第六,岜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结算款928.48万元。此项目属于结转两年及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项目资金,市本级在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时已收回资金。现自治区审计厅已出具审计报告,除未完工程,应支付工程款928.45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928.45万元。
(4)城镇化建设类支出1938万元,占市本级调整预算额4.31%。
第一,百色市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百色市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煤炭资源开发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999号)要求,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是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市尚未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发改委决定开展《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预计需要规划经费10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00万元。
第二,市国土局第三轮百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经费105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要求,我市将于今明两年组织力量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并请求解决工作经费155万元,其中:2015年解决105万元,2016年解决50万元。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05万元。
第三,百色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沥液处理站工艺变更工程建设资金211.58万元。百色市垃圾处理场二期渗滤液处理站改造项目投资概算1649.93万元(百发改资环[2013]41号),市财政已累计拨付资金1122.9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需求,需从财政专户管理的百财预[2012]251号“2012年市本级排污费支出”拨付市迅达清运公司项目款211.85万元。由于此项目属于两年及两年以上结余结转未使用的项目资金,市本级在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时已将此款项收回。故需要调整增加支出预算211.58万元。
第四,全市方解石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经费200万元。为进一步了解我市方解石矿产资源的分布状况及特征,市国土局与广西第四地质队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委托广西第四地质队编制了《广西百色市方解石资源调查设计》,该项工作预计投入经费627.1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国土厅矿产资源堪查方面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市国土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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