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年度执行中各项政策方针的调整变化,为确保市本级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和财政支出管理要求,需要对年度预算支出指标进行调整,以提高预算支出的执行率,更好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调整预算涉及“政府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其他财政性资金预算”等六个方面。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是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年内支出需求,在预算支出项目间作相应增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收支变化及相关政策调整,相应调整当年收支和滚存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根据全市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情况变化,相应调整当年收支。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部分
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增加3.45亿元。根据《预算法》关于“地方各级预算不得编列赤字”规定,按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优先保证人员经费支出、上级文件规定配套支出、年度绩效考核需要确保的项目支出等,项目支出依照“轻重缓急”等情况进行优化排序。目前,根据今年财力调整情况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亿元,其中市直部门此次调整增加支出5.76亿元,调整减少年初预算支出2.31亿元,增减相抵共调整增加支出3.45亿。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增加支出预算5.76亿元。
此次调整后,人员经费增加0.94亿元;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增0.03亿元;重大活动及疫情防控经费类支出增0.06亿元;政府债务付息支出增0.16亿元;政策性扶持、配套及补贴类支出增1.26亿元;办公用房租金、公园场馆运维、城市园林绿化类支出增0.17亿元;PPP项目相关支出0.05亿元;项目建设类支出增0.53亿元;公共服务、安全、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类支出增0.59亿元;冲销暂付款类支出增1.97亿元。
(二)调整减少年初支出预算2.31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积极安排预算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55号)文件精神,“各部门长期沉淀闲置、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以及预计年底难以使用的年初资金,应按规定收回财政或调整用于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经财政局与所属部门对接,并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预计年内确实无法支出,相应调减支出预算。共计需调整减少年初支出预算2.31亿元(详见附件3),其中:
1.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指标0.26亿元;
2.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补足百色学院历年生均公用经费指标0.27亿元;
3.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百色天立学校办学补助经费指标0.22亿元;
4.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励经费指标0.07亿元;
5.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体育场馆运营补贴指标0.03亿元;
6.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各类公共服务、安全、经济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类项目指标0.05亿元。
7.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资本金类支出1.35亿元。
8.调减年初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0.0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根据政府性基金的特有性质,政府性基金属于特定用途资金,各项基金收入、结余资金要对应安排支出。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收0.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减收0.1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计减收0.03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预计减收0.1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增收21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预计减收0.27亿元)。根据年内支出需求,在预算支出项目间作相应增减,调整后,市本级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为67.9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5.47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5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0.15亿元),上级转移收入0.2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5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5.28亿元,再融资债券6.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74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67.4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7.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07亿元,调出资金10.83亿元(比年初预算少4.67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5亿元。调整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8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6万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4.07亿元。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0.03亿元。
(四)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减少0.02亿元。
(五)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0.48亿元。
(六)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4.81亿元。
(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增加0.18亿元。
(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增加0.17亿元。
(九)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增加7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部分
2022年市本级共核算管理5个社保基金险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市职工工伤保险和全市失业保险。结合实际情况,本次仅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预算调整。此次调整后,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由年初的59.50亿元调整为59.24亿元,减少0.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由年初的56.36亿元调整为57.25亿元,增加0.8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9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5.9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459万元调整为1354万元,增加89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收入增加517万元,当年收入增加378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459万元调整为1354万元,其中:当年支出87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99万元,调出资金37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预算平衡。
五、政府债务部分
截止2022年9月30日,自治区下达我市本级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限额及额度9.3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及额度5.28亿元,新增额度纳入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中编列。调整后,我市本级2022年政府法定债务限额为237.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2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1.71亿元。市本级法定债务余额231.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2.0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9.12亿元。债务余额未突破债务限额。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调整部分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总收入由年初的23.68亿元调整为23.76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支出由年初的21.08亿元调整为21.1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预计结余2.6亿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规定,政府债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附件:1.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总表
2.市本级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支出科目表
3.市本级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总表
4.市本级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总表
5.市本级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调整表
6.市本级2022年其他财政性资金预算收支平衡总表
7.市本级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调整情况表
8.市本级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明细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