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的规定,我市组织开展了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为促进革命老区各项事业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规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预〔2019〕104号)的有关规定,我市本级加强了对各县(市、区)革命老区年度项目的审核工作,督促各县按照“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在规定的资金适用范围内合理有效地安排革命老区项目。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也制定了相应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科学合理、层次明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19年我市各县(市、区)获得的革命老区地区转移支付额度为12719万元,涉及162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2722.15万元(超支部分由县级自筹)。截止2020年3月31日,已完工143个项目,完工率88.27%,完成投资额11770.79万元,进度92.52%。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补助12719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8968.09万元,支出进度70.51%,结余3750.91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支出10774.55万元,支出进度84.71%,结余1944.45万元。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
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我市自评得分满分(满分13分),理由:一是各县(市、区)均能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革命老区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二是各县(市、区)申报的项目均经过可研论证和集体决策;三是各县项目调整都按规定报市财政局批复;四是从自评结果看,大部分县(市、区)均完成了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方面,我市自评得分满分(满分26分),理由:一是自治区下达指标后,各县(市、区)均在规定时间内申报项目并提交材料;二是在市局批复项目后,各县(市、区)均能及时将项目落实到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三是各县(市、区)均严格按照评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相关程序对项目进行管理;四是项目建设内容完整、明晰。
(三)资金管理。
在资金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6.53分(满分27分),理由:一是截止2020年3月31日,我市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0774.55万元,支出进度为84.71%,按照“支出进度达到90%及以上的,得满分;支出进度在90%和50%之间的,采用比率法计分:得分=支出进度率/90%×100%×满分;支出进度低于50%的得0分”的计分规则计算,扣分0.47分。截止2020年3月31日支出进度超50%但未达到90%而扣分的县(市、区)分别为右江区、田阳区、田东县、靖西市、那坡县、田林县、隆林县。二是各县(市、区)资金使用均在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用途之内,且财务核算较为及时准确。
(四)产出。
在项目产出方面,我市自评得分18.88分(满分19分)。理由:截止2020年3月31日完成143个项目,完成投资额11770.79万元,项目完成进度88.27%,投资额完成进度92.52%。按照“支出进度达到90%及以上的,得满分;支出进度在90%和50%之间的,采用比率法计分:得分=支出进度率/90%×100%×满分;支出进度低于50%的得0分”的计分规则计算,扣分0.12分。截止2020年3月31日因项目完成程度高于50%但未达到90%,项目完成程度指标被扣分的县有田东县、平果市、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和隆林县。另外,在项目设计、财评、招标过程中,那坡县和隆林县秉持着节约的原则,对项目计划投资预算进行了核减,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约节约资金335万元。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其他革命老区项目建设。
(五)效果。
在项目实施效果方面,我市自评得分满分(满分15分),理由:各县(市、区)持续做好项目后续维护运转保障,同时建立使用者反馈机制。
(六)财经纪律。
在财经纪律方面,各县(市、区)均未出现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存在重大失误、贪污腐败问题或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也没有出现项目被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纪委、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情况。
全市2019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总体评价较好,需要改进的主要方面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同时建立反馈机制。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主要做法。
一是实行项目库管理,将所有项目列入项目库中,根据轻重缓急原则给予安排;二是根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三是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杜绝财政资金被挪用挤占等情况,确保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根据审计结算金额拨付最终工程款,将结余资金调整变更用于其他急需改善的革命老区民生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市各县(市、区)革命老区项目地处较偏远山区,群众居住分散,项目规模小且散,项目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受益人口有限。二是各县(市、区)申报项目多为山岭重丘区的水泥路建设,施工难度较大,受降雨等自然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进度。三是一些涉及征地拆迁的项目,与群众协调消耗时间较长,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影响资金拨付。四是项目前期工作较长,主要是近年来县级政府投资项目急速增加,导致一些项目前期工作花费时间较长。此外,县级勘察、设计等力量薄弱,一些项目设计不符合要求,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重新进一步勘察测量调整,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审核。提高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管理的认识度,督促单位建立项目储备库。资金分配侧重安排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施工条件成熟的项目。同时,尽量压缩项目审批、核准时间,提升审批速度,给项目实施建设留出更多的时间。
二是加快项目进度。针对进度缓慢的项目,加强沟通,督促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工作布置会,约谈项目单位主要领导等方式,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同时,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把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项目资金分配的考虑因素之内。
百色市财政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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