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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百色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7-11-06 22:28     来源:广西百色市财政局网站     作者:广西百色市财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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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31日在百色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徐 翔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百色市全市与市本级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5年市本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2015年百色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查。

2015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支柱产业减产、停产增多,企业效益下滑等各种困难和挑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思路,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克难攻坚,我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上,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

一、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2015年市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19.14亿元,同比增收1.29亿元,增长7.2%,完成年初市人大通过全年财政收入预算18.8亿元的101.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3%,同比增支8.87亿元,增长31.56%。

2015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73.5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亿元,转移性收入62.51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71.8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政预算支出36.96亿元,转移性支出34.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3亿元,全部为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净结余为零。

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收入15.43亿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13.1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4亿元(市本级获得上级基金补助2098万元,因右江区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市本级国库,支出由市本级专项补助安排,该项金额计2.07亿元,市本级共补助各县(市、区)2.61亿元,收支相抵市本级补助收入为-2.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21亿元,当年调入资金230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4.44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10.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000万元、调出资金4.0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838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28亿元,其中:当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2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02亿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6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4.6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449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46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7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结果,市本级财政四本决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第一部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9%,同比增收7176万元,增长6.93%。

1.税收收入完成5.9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9%,同比减收7653万元,下降11.39%。其中:

(1)增值税完成6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1%,同比减收482万元,下降6.61%。主要是电力行业和煤炭产品增值税减收,其中广西电网百色供电局同比减收398万元、百色电力公司同比减收174万元,东怀矿业、那怀煤矿、东笋矿业上缴增值税同比减收861万元。

(2)营业税收入完成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63%,同比增收1790万元,增长12.63%。主要是得益于商业服务业、房产租赁等行业发展,其中房地产行业营业税同比增收1045万元。

(3)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4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1%,同比减收1097万元,下降19.05%。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重点企业盈利空间缩减、中小企业经营不振,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减少。其中,同比减收较大的是百色开发投资集团减收6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百色市公司减收395万元。

(4)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2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94%,同比减收41万元,下降1.93%。

(5)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完成6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3%,同比增收593万元,增长10.92%。主要是2015年5月10日起烟草消费税上调,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烟草消费税大幅增长,因此随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增收。

(6)耕地占用税收入完成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1%,同比减收1.06亿元,下降52.31%。主要是受土地交易市场低迷以及一次性查补收入减少影响,耕地占用税入库税款大幅减收。

2.非税收入完成5.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3%,同比增收1.48亿元,增长40.75%。其中:

(1)专项收入完成1.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同比增收6820万元,增长151.49%。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教育资金收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等13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可比因素同比增收7067万元。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56%,同比增收4554万元,增长35.56%。主要是自治区下划交警部门上缴市级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444万元。

(3)罚没收入完成5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2%,同比增收537万元,增长10.65%。主要是自治区下划交警、工商、质监三部门不可比增收1267万元。

(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18%,同比增收1537万元,增长41%。主要市中医院上缴拆迁补偿不可比因素增收2632万元。

(5)其他收入完成1.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02%,同比增收1337万元,增长12.94%。主要是交警支队上缴历年结余的场地使用费、规费收入等1.12亿元。

(二)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市本级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构成。

1.上级补助收入19.16亿元。其中:

(1)返还性收入1.63亿元,比上年减少574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减少7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减少500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5亿元,比上年减少1.63亿元,下降60.85%。主要增减因素:①体制补助收入同比增加2546万元;②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4696万元;③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3763万元;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同比减少2569万元;⑤结算补助收入同比减少2.11亿元;⑥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增加1224万元;⑦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3390万元;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同比减少997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9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增长109%,主要增长项目是:自治区下达百色干部学院一期工程建设资金2.5亿元,2015年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4.7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专项转移支付1.19亿元。

2.债务(转贷)收入36.78亿元,比上年增加33.78万元,增长11.26倍。

3.上年结余收入2.02亿元,为2014年结转至2015年继续使用的专款和结余资金。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00万元,增长78.57%。

5.调入资金4.06亿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弥补预算内资金的不足。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6亿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3%,同比增支8.87亿元,增长31.56%。主要增减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完成5.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38%,同比增支2.18亿元,增长75.41%。主要是拨付区财政厅安排的百色干部学院一期工程建设资金2.1亿元,促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大幅增长。

2.国防支出完成21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139万元,下降5.95%。主要是上年支付人防指挥所项目征地款544万元不可比因素造成减支,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支22.59%。

3.公共安全完成3.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7619万元,增长32.31%。主要是自治区下划交警部门拉动支出增长7347万元。

4.教育完成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09%,同比增支1.84亿元,增长50.05%。增支的主要原因一是兑现历年上级专款同比增支1.33亿元;二是2015年本级财力安排5308万元用于安排百色干部学院建设经费、项目前期经费。

5.科学技术完成13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47%,同比减支1.06亿元,下降88.55%。主要是上年拨付自治区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专款1.08亿元至新铝电力、兴和铝业、广银铝业及百矿集团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支17.12%。

6.文化体育与传媒完成52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3038万元,下降36.73%。主要是上级一次性追加专款同比减少及上年冲销历年暂付款等不可比因素造成减支,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支7.33%。

7.社会保障和就业完成3.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46%,同比增支1196万元,增长3.72%。

8.医疗卫生完成1.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7%,同比减支5764万元,下降24.02%。主要是上级专款支出同比减少3227万元,上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中医院建设等1350万元及支付历年医疗欠费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支4.12%。

9.节能环保完成48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15%,同比减支3772万元,下降43.54%。主要是2015年起城市污水处理费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调入基金预算,该项同比净减支3306万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支3.25%。

10.城乡社区事务完成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6592万元,增长32.3%。主要是从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列支历年市政建设项目暂付款1.01亿元造成增支。

11.农林水事务完成1.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39%,同比减支7510万元,下降38.79%。主要是盘活收回历年列支的水利建设工程资金造成减支(需冲减当年支出),其中仅水利支出科目就冲减8087万元,造成该科目大幅减支,剔除不可比因素后同比增支5.36%。

12.交通运输完成5.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6%,同比增支2.95亿元,增长140.92%。主要是拨付上级追加 G357凌云-田林公路段专项建设经费2.79亿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完成2.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3%,同比增支1.31亿元,增长117.88%。主要是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改造,推进煤电铝一体化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矿山机械化、农业机械制造,加快百色-文山州园区建设等,兑现上级追加专款同比增支1.2亿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完成54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14%,同比增支272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拨付上级专款增支,其中拨付自治区服务业百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893万元、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100万元及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层设施建设中央基建专项537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8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69%,同比增支6308万元,增长27.93%。增支原因一是加大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拨付上级专款及本级安排资金支出同比增支4043万元。二是工资标准调整及下划交警、工商、质监部门等因素拨付住房公积金(财政负担部分)同比增支1747万元。

16.债务付息支出77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5004万元,增长179.42%。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历年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增加。

17.其他支出51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3%,同比增支4082万元,增长3.72倍。主要是拨付自治区发改委安排百色干部学院专项建设经费4000万元。

(四)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市本级转移性支出由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出资金等构成。

1.上解上级支出-2217万元,比上年增加311万元。2014年市级上级自治区支出14048万元,各县上解市级16265万元,两者相抵,市本级反映上解上级支出为负的2217万元。

2.债务还本支出34.75万元,其中:一是自治区代理发行置换债券33.59亿元;二是当年市本级安排1.16亿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9万元,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4.调出资金230万元,为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基金预算用于补充污水处理费基金支出。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已动用完毕。其中:国防及戒毒收押收戒场所项目建设941万元,煤矿安全重点县遏制重特大事故攻坚战项目资金补助750万元,债券发行手续费213万元;安排民生等项目资金1096万元。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相关支出科目中。

(六)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8790万元。年度执行终了,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8368万元,专款执行率达到95.2%。

(七)预算调整情况。

2015年7月和12月,市本级财政对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两次调整,并分别报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和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增加收入9.76亿元,其中:调整增加当年可支配财力6.57亿元、发行政府一般债券增加债务收入3.19亿元;并相应增加财政支出9.76亿元,其中: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1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36亿元、对县(区)补助支出5900万元。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后,2015年市本级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31.19亿元,比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年初预算数各增加9.76亿元,增长45.54%,收支平衡。

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决算数比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调整预算数高出42.4亿元,主要是由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4.67亿元、置换债券增加33.59亿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上级追加专款增加额不包括在需本级人大批准的调整预算范围;同时置换债券增减额不致使原人大批准的总支出预算数发生变化,或者使市本级债务余额突破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债务限额,因此,上述情况无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政府预算的稳定性,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门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收支缺口。2014年底,市本级财政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2015年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增支项目。

2015年,市本级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59万元后,年末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3459万元。

第二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83.7%,同比减收3.83亿元,下降22.61%。基金预算收入增减主要因素:一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6650万元,同比增收1072万元,增长19.22%;二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5871万元,同比减收1590万元,下降21.31%,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收,造成国有土地收益金计提基数同比下降;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23亿元,同比减收3.28亿元,下降22.62%,主要是由于宏观政策及市场因素使房地产投资低迷,地块出售困难,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同比下降。四是受政策因素影响,对相关科目调整,造成基金收入增减变化较大,如按文件规定2015年地方教育附加收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核算,造成基金收入不可比减少553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等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造成基金收入不可比增收38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1.1%,同比减支4.97亿元,下降33.01%。基金支出增减的主要项目:一是因11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造成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分别同比减支1936万元、578万元、6138万元。二是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5478万元,同比增支4274万元,增长354.98%,增支主要原因是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收入大幅增收,支出相应增支,其中育林基金支出增支21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增支201万元,同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历年专款结余及项目资金结余加大水利项目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同比增支3850万元;三是由于土地出让金收入减收3.28亿元,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减支3.93亿元等因素影响,抵消污水处理费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带来不可比增支3306万元后,城乡社区事务仍同比减支4.06亿元,下降29.2%。

第三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26亿元,完成预算的120.49%,增长4.1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65亿元,增长2.1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95亿元,下降3.3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4亿元,增长7.47%;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增长12.6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1亿元,增长7.4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亿元,增长15.59%。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5.64亿元,完成预算的98.28%,增长21.2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01亿元,增长15.3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增长4.0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12亿元,增长42.2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23亿元,下降29.01%;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25亿元,增长18.8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0.52亿元,下降2.61%。

第四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7%。全部为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其中:百色电力公司182万元、德保铜矿公司69万元、福地金融投资公司15万元、百色开发投资集团公司128万元、右江水务公司52万元。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主要用于市国资委监管委企业改制、项目管理等相关费用80万元,百色市鼎诚公交有限公司公交亏损补贴282万元,市国资委国企改革经费40万元。

第五部分  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批复下达百色市本级(含右江区)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54.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9.38亿元、专项债务65.1亿元。经上报市人大批准确定市本级(不含右江区)限额为145.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82.38亿元、专项债务63.1 亿元。截至2015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3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2.8亿元、专项债务61.4亿元,两项债务均在规定的债务限额范围内。

2015年市本级通过自治区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8.2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69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配套和公租房建设1.52万元,用于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配套9877万元,用于百色干部学院及配套路网建设16823万元、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水管网建设5000万元;置换债券33.59亿元,主要是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的政府债务本金为25.76亿元,用于提前偿还2016年及以后年度的存量债务7.83亿元。

二、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5年,市本级财政部门积极主动落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要求,积极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力支持经济平稳增长,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规范预算管理,扎实推进依法理财,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全力推进税源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2015年,市本级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以及出台激励政策,引入总部经济,全力推动地方税源建设。在资金方面: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农产品加工扶持资金、中小企业担保扶持资金、中小企业流动贷款贴息资金等2.81亿元(上级安排资金1.84亿元,市县两级安排1.06亿元)。二是筹措资金扶持重点企业生产用电补贴1417万元;支持新铝电公司技改资金1亿元,建设本地区区域电网,从根子上解决用电难问题。三是加大重点园区建设,安排园区扶持资金8872万元,推动园区拆迁及工业用地收储,促进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在政策方面:为鼓励和促进百色市本级总部经济发展,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百色市本级鼓励总部经济发展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文件,鼓励私营企业进驻百色发展,2015年成功引入广西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大华智诚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总部企业进驻,当年缴纳税款1683万元。

(二)加强财税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地方收入预算计划。

一方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增长48条工作措施及本市稳增长60条工作措施,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等诸多困难,通过降电价、复生产、促开工、强三产、抓改革、惠民生等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及时调整收入征管思路,加大对重点县、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收入督查及清欠力度,通过挖掘增收潜力、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完善绩效考核等措施,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另一方面,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力促非税收入成为拉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重要力量。2015年市本级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8亿元,圆满实现年初市人大通过的预算计划。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重点领域支出。

多渠道筹集资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扶贫投入,以及支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民生方面投入。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达到24.77亿元,比上年增加3.7亿元,增长17.54%,占支出总额的比重为67.02%,有力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严格控制“三公”等经费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通过严格预算执行,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坚决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努力降低行政成本。2015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4991.9万元,比上年减少1094.14万元,下降17.98%,其中:出国(境)费197.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27万元,下降7.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06.93万元,比上年减少467.53万元,下降11.2%;公务接待费1087.65万元,比上年减少611.27万元,下降35.98%。

(五)加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一是出台了《百色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百政发〔2015〕23号),全面推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到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结转资金超过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三是继续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对安排多年而未使用的专项资金回收总预算,统筹用于安排急需的民生支出。2015年市本级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52亿元,重新安排支出4.49亿元,执行率达99.34%。通过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2015年,市本级将市直一级预算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每个部门申报一个项目,同时,部门整体支出也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五是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市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以及财政拨款部门的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都已向社会公开。六是按照《预算法》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严格政府债务管理,除向自治区申请代发政府债券外,政府及所属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通过向自治区争取发行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在建公益性项目资金紧张状况,保障公益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同时优化了政府债务期限结构,有效地缓解当前财政偿债压力。七是加大财政稽查专项检查工作。2015年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和民生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及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检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开展政府采取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总体来看,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正常的,人大批准预算的决议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仍然过高,收入结构和收入质量还需进一步优化;政府性基金收入进度慢且达不到预期目标,政府偿债压力大等,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审计情况也表明,在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预算部门有财政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对此,我们将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一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打算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和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在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实现“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精神,提高预算执行能力。

进一步做好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持续强化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同时与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基本精神相衔接,相互协调,同步推进,坚持用制度引领和推进改革,健全财政预算管理机制,推进完善财政运行机制,为依法理财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全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决策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做好收支计划及执行管理,支持发展生态经济,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依法依规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努力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整合统筹各类涉农项目、专项扶贫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特别是要全力以赴确保完成财政8项支出增长目标,发挥财政8项支出对全市GDP增长的推动作用。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管理。

 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推进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新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往来款项;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推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媒体和社会监督。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和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健康运行。

充分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信息管理监控等财政监督方式,深入开展财政部门内部和对外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民生政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服务财政改革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围绕规范财经秩序,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四、关于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在审计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对此,市人民政府十分重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关于应征未征非税收入1828.97万元的整改说明

水资源费88.44万元已于2015年9月缴库。水土保持费1740.53万元,市水利局正采取措施加强征缴,其中百矿集团已补缴2013年前欠缴市本级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58.52万元,其他部分企业仍在继续催缴中。

2.关于滞留2014年度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4406.18万元的整改说明

此项已于2015年1月全部补缴入库。

3.关于财政欠拨专项资金11696.45万元的整改说明

截至2015年末,该专项资金已使用9679.7万元,消化比率为82.76%。

4.关于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未及时全额缴存财政社保专户,滞留于各经办机构账户资金1450.15万元的整改说明

此项已于2015年5月11日前全额缴入财政社保专户。

5.“2013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闲置未使用的整改说明

因百色起义纪念馆附属馆主体工程未完工,造成该项指标400万元暂时闲置,2015年已使用298万元,余102万元已收回市本级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的问题。

1.关于百色起义纪念馆管理处擅自将国有资金转与私企联营的整改说明

百色起义纪念馆管理处已于2015年4月13日与龙盛公司进行物品盘点,将物品全部收回管理处统一管理。对联营方案也进行重新审定,将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再进行联营。

2.关于部分单位库存材料管理混乱,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整改说明

有关单位百色起义纪念馆管理处、市残联已积极整改,清点整理仓库材料,制定库存材料管理制度,完善物资出入库手续。

3.关于广西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国家资金投入建设的资产擅自出租作为酒店经营,并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经营收益36万元的整改说明

此款项已于2015年11月2日作为国有资产收益上缴市本级国库。

4.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60.98万元的整改说明

涉及单位农业园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百色起义纪念馆管理处等均已积极整改,及时归还原渠道资金。

5.关于百色市商务局审核发放专项资金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获益企业资料不全仍发放补贴,造成发放企业的专项补助款未发挥应有效益的整改说明

已积极进行整改,并对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6.关于百色市科学技术局擅自将历年科研项目结余资金942.78万元安排到无预算项目上的整改说明

市科技局已积极进行整改,重新核实结余资金实际项目及用途,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退回财政国库资金370.39 万元。

7.关于百色市科学技术局科研项目立项、监管和验收不规范的整改说明

市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研究制定《百色市科技项目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保障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

8.关于百色市商务局虚列支出9万元的整改说明

市商务局已积极进行整改,并收回9万元未列支款项。

9.关于百色起义纪念管理委员会违规出借专项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25.07万元的整改说明

百色起义纪念管理委员会已认真清理往来账目,属项目支出的进行账务处理,违规出借的资金将尽快收回并退还原资金渠道。

10.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的整改说明

市本级于2015年6月出台了《关于扩大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项目范围的通知》,将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项目从原来的七项扩大到十七项,同时对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预算单位转入个人账户资金实施动态监控。

11.关于部分单位未按办理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937.97万元的整改说明

涉及单位已充分认识该问题的重要性,并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招标程序,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其中百色百东投资公司涉及合同金额1624.88万元已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按照公开招投标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12.关于部分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退回市级财政,涉及金额1511.41万元的整改说明

涉及单位已全部将存量资金退回市本级国库。

13.关于单位财务开设有多个账户,个别账户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的整改说明

涉及单位已将应撤销账户进行销户处理,并将撤销账户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预决算管理,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百色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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