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含年初预算、当年追加)安排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506.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04.68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339.3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少470.64万元,减少主要是我市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和防疫各项工作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采取多形式线上办公,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经费0.9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少480.79万元,减少99.8%;主要是我市坚持落实厉行节约和防疫各项工作要求,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工作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6.3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少353.25万元,减少14.0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15.23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少391.37万元,减少17.74%;公务用车购置费351.12万元,比2021年预算多38.12万元,增加12.18%,主要一是部分执法执勤车辆因超期限长时间使用,出现不同程度损坏,车况差不利于工作开展,为保证车辆使用安全,交警部门报废更新使得车辆购置费增加。二是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门购置2辆应急保障救援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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